为丰富广大民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现多元艺术魅力,香港电视台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艺术作品进行展播,具体事宜如下:
征集内容
涵盖但不限于绘画、书法、摄影、舞蹈、音乐演奏等各类艺术形式的优秀作品。作品需积极健康,富有创意与感染力。
征集要求
作品格式:若是视频类作品,需保证画质清晰、声音清楚,必须符合.mp4格式常规播放标准;图片类作品分辨率要达标,便于高质量展示,图片请自行制作成视频.mp4格式。
版权说明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投稿者应保证拥有完整版权,不存在侵权等问题,如有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责任。
投稿方式
可将作品发送至微信:hkba66,文件主题请注明“艺术展播投稿+作品标题+姓名”,并在文件内附上简要的作品介绍以及创作者个人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截止于2026年1月31日。
展播安排
经过香港电视台专业评审团队筛选后的优秀作品,将在香港电视台网站hktvs.tv中陆续播出,并在视频下方注明创作者信息,为创作者提供展示才华的广阔平台。
展播费用
A、原创视频无需费用择优播出,投稿后15天内未回复则自行处理,展播无稿酬,但获电子版展播证书一份,可在播放器右上方点击【展播证书】自行打印。免费时长仅限三分钟以内,免费展播三年。
B、优秀作品若需二次制作视频,如在作品中添加香港电视台片头、片尾、数字主播介绍作品、以及视频左上角台标,则需要支付知识产权许可费用:三分钟以内899元,超过部分每一分钟加收100元,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费。图片可提供高清电子版作品,由我方数字主播介绍作品,费用同上。所有需要二次制作的作品请发来原创视频或图片,由我方处理后上传网站展播,二次制作均赠送视频供线下自行使用,线上展播时长三年。
展播价值
A类优秀作品登上香港媒体后可自行打印【展播证书】随同作品进行线下宣传,打造个人品牌含金量。
B类优秀作品同样可自行打印【展播证书】,其创作者将另由香港电视台聘为“中华文化推广大使”并颁发委任状,该证书可以作为信任背书,提升个人公信力与个人品牌溢价,增强客户或粉丝对个人形象的信任,为您的个人价值量身定制“出海蓝图”。赠送的视频可以在艺术工作室或商业橱窗等任何场合无限制播放,因带有香港电视台logo等标识,可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所有艺术品线上直通全球网络,对接潜在客户、投资人与渠道。作者也将洞悉艺术市场趋势,借力香港媒体背书,抢占竞争制高点。通过香港电视台线上传播,促进艺术品广泛销售。
展播网址:www.hktvs.tv香港电视台
投稿微信:hkba66
欢迎广大艺术爱好者踊跃投稿,一起用艺术传递美好,共筑文化盛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