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体旅教 >> 文体教育 >> 内容
重走英雄鸿昌路 奋进时代新征程
作者:赵润晨 编辑:吴杰    出版:亚洲时代周刊2025年04月12日香港刊发  阅读:
天津市嘉宾8人行奔赴抗日英雄吉鸿昌将军故里—— 河南省扶沟县参观学习 4月8日至10日,踏着清明节的步伐,全国书香之家、全国工会优秀职工思想工作者、天津老战士宣讲团成员、天津好人、天津百姓学习之星、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关爱退役军人协会会长盛茂林,吉鸿昌亲属、原河南省扶沟县文联主席、现任天津市吉鸿..
亚洲时代周刊04月12日讯(赵润晨):

4月8日至10日,踏着清明节的步伐,全国书香之家、全国工会优秀职工思想工作者、天津老战士宣讲团成员、天津好人、天津百姓学习之星、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关爱退役军人协会会长盛茂林,吉鸿昌亲属、原河南省扶沟县文联主席、现任天津市吉鸿昌精神读书会会长、画家、音乐人路中跃,学雷锋达人、天津市北辰区聚缘合综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继洪和夫人张红芬,叶挺将军亲属、著名女画家李静娴,退役老兵宋庆发、闫文荣及天津电视台拍客、随团记者杨利军等8人行,带着天津人民的深情厚意,千里迢迢、克服重重困难,来到英雄故里吉鸿昌的家乡参观学习。

受到当地领导: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副县长周德志,县关工委主任、原扶沟县政协副主席单新春,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王朋云,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史小康,县委宣传部主任科员、吉鸿昌精神研究会负责人张志华,县委党校党支部书记、教授、吉鸿昌精神研究会副会长王智炜,吉鸿昌精神研究会副会长、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严新宝,吉鸿昌救援队队长李鸿磊,县蔬菜局副局长毛前进等出席并热情欢迎接见,使此行取得顺利成功。

吉鸿昌(1895—1934),字世五,原名吉恒立,抗日英雄,爱国将领,河南省扶沟人,祖籍陕西韩城县西原村吉家巷。1913年入冯玉祥部,从士兵递升至军长,骁勇善战。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参与组织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被推举为主任委员,准备在家乡河南发动中原暴动,向国民政府发难。经党组织同意,吉鸿昌与南汉宸、宣侠父等一起拟定了暴动计划,准备将在江西的吉鸿昌旧部两个师调回河南,与河南当地的地方武装结合起来,进行暴动。 11月9日,吉鸿昌在天津法租界遭军统特务暗杀受伤,遭工部局逮捕。为置吉鸿昌于死地,宋美龄不遗余力,她拿公款向租界行贿,将吉鸿昌引渡到北平军分会。11月24日,经蒋介石下令,吉鸿昌被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时年39岁。吉鸿昌临然不惧、大义凛然,临行就义前,拿起树枝在雪地上写下了气壮山河的诗句:“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并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打倒蒋介石!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这次参观学习的地方有:吉鸿昌故居、吉鸿昌学校、吉星文老宅、吉鸿昌纪念馆、塔湾烈士陵园、中国蔬菜之都——扶沟县蔬菜园、中国蔬果第一村——扶沟县柴岗乡梅桥村。

通过三天的参观学习,大家感慨万千,思绪澎湃,热血沸腾,学习抗日英雄吉鸿昌将军的救国抗日的民族革命精神;学习他大义凛然、视死如归、死也不倒下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为做事而做官,做官既不许发财的廉洁为民为公、亲民爱民的精神;学习他热爱教育事业,自己出资办学,免费供养穷人的孩子上学,关心下一代的情怀;学习塔湾村民在革命战争年代为国捐躯18位烈士的牺牲精神;学习吉星文奋勇杀敌,在泸沟桥向小日本打响了抗战第一枪的勇猛精神。

在学习中,他们抽出时间走访慰问了扶沟县的军烈属、老革命和困难户。当他们走在一望无际的田野里,看到处处是绿油油的麦苗和黄藤藤的油菜花,感到英雄家乡人民的勤劳和智慧,还有一望无际蔬果园,弯弯的嫩黄瓜,红红的番茄、草莓,滴汁欲吃、望莓止渴的美好心情,感受到英雄家乡被勤劳的人民打扮的美丽如画,让大家恋恋不舍。

行程后,英雄家乡的人民和干部热情的送上了刚刚採摘的绿色无公害有机蔬果,还送上了最珍贵、最受教育的、具有历史文物的仿制吉鸿昌当年烧制的细瓷碗,上题吉鸿昌“作(做)官即不许发财”的字样,还送有红色书籍《扶沟县红色故事》,《张治国诗词曲联选》,《王海良诗词选集》几十本,让大家倍感亲切,温暖人心。

此次学习参观活动,教育意义深刻,不仅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而且身临其境,触景生情,让大家更加热爱英雄,崇拜英雄,学习英雄;更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更加爱党爱国爱人民,更加促进亲密天津和扶沟两地人民的友谊,要象天津的海河、扶沟的贾鲁河一样源源流长,生生不息,让两地的人民更加美好幸福。

重走英雄鸿昌路 奋进时代新征程

重走英雄鸿昌路 奋进时代新征程

重走英雄鸿昌路 奋进时代新征程

重走英雄鸿昌路 奋进时代新征程

重走英雄鸿昌路 奋进时代新征程

【来源:亚洲时代周刊】
免责声明:本刊所刊载内容之权益为香港电视臺和亚洲时代周刊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或持有,不代表亚洲时代周刊的观点和立场,如转载本刊图文稿件,须注明“来源:亚洲时代周刊”;任何法团或个体认为亚洲时代周刊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亚洲时代周刊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刊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读者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你的大名:
发表
全部评论
亚洲时代周刊(www.110.com.hk) © 2025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编辑部电话:38963966 传真:30169686
承印人:香港電視臺有限公司 承印人電話:65557188
承印地址:香港灣仔駱克道315-321號駱基中心23樓C座
《亚洲时代周刊》已获香港政府本地报刊注册,网络业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第三方公司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刊宣传他们的产品或服务。不过您跟第三方公司或个人的任何交易与本报刊无关,本报刊将不会对可能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